在北京時間的12月23日,根據(jù)北京電視臺《天天體育》的節(jié)目報道,在漫長的十天上訴期的最后一天,李鐵選擇了"壓哨"進行上訴。這份由他親自遞交的上訴書,已經(jīng)送達至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
本月13日,李鐵因涉及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以及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等多項罪名,被數(shù)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這無疑是對他職業(yè)生涯的巨大打擊。然而,在他背后的法律團隊并沒有放棄任何可能的機會。李鐵的辯護律師在經(jīng)過與他的深入溝通后,決定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nèi)為他進行上訴。
李鐵在庭審過程中的表現(xiàn),被律師描述為平靜、平和、平穩(wěn)。他似乎在冷靜地面對這一切,也在積極地尋找任何可以改變現(xiàn)狀的可能性。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對判決結果不服的上訴期限為十天。今天,就是這十天期限的最后一天。在經(jīng)過十天的深思熟慮后,李鐵最終決定利用這個權利進行上訴。
顯然,李鐵堅信自己并非國家公職人員,因此被判處二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對他來說過重了。他希望通過上訴來縮短自己的刑期??v觀目前足壇反腐案的所有獲刑人員,李鐵的刑期是除了陳戌源的無期徒刑之外最重的。這無疑讓他更加堅定了上訴的決心。
如今,這場漫長的法律戰(zhàn)仍在繼續(xù)。外界都在關注著李鐵的上訴結果,同時也期待著這場反腐案能夠得到一個公正、公平的裁決。無論是李鐵本人還是他的法律團隊,都希望能通過上訴找到一條改變現(xiàn)狀的道路。這個看似“壓哨”的舉動,也反映了李鐵對公正的渴望和求生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