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吧在10月31日發(fā)布的消息中,兩位體育記者Aaron Dodson和Nick DePaula聯(lián)袂撰寫了一篇專題報道。該報道以回顧的視角,詳細敘述了2003年耐克、阿迪達斯和銳步這三家運動品牌對籃球新星勒布朗-詹姆斯的激烈競爭和追逐。
在當時,詹姆斯作為一名嶄露頭角的籃球運動員,對未來的職業(yè)規(guī)劃抱有巨大期待。他最初期望在短短10年內(nèi)就能獲得高達1億美元的合同。然而,當他接觸到阿迪達斯的報價時,發(fā)現(xiàn)合同中只有部分條款是受保障的,這讓他和他的團隊感到有些失望。
與此同時,銳步公司則向詹姆斯拋出了橄欖枝,他們?yōu)檫@位新晉球星開出一份為期六年,總額遠超一億美元的球鞋合同。此外,銳步還特別承諾給予詹姆斯和他母親一些意外的驚喜獎勵,這無疑增加了詹姆斯對銳步的好感度。
然而,在眾多選擇中,詹姆斯最終選擇了與耐克簽訂一份為期七年的合同,總金額達到8700萬美元。這一決定不僅改變了詹姆斯個人的職業(yè)生涯軌跡,也成為了籃球界的一大新聞。直至今天,他與耐克的這份合同依然是籃球運動員所簽訂的金額最大的新秀合同,不僅為他本人帶來了豐厚的收入,也使得耐克品牌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得到了進一步的提升。這份合同的簽訂,無疑是詹姆斯職業(yè)生涯中一個重要的里程碑。